

幸福卡(停發)
卡片特色
現金回饋
消費享多重現金回饋.最高1.5%現金回饋!!
【幸福鈦金卡】適用期間:114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
第一重:量販超市、加油享0.3%現金回饋
第二重:國外消費享0.5%現金回饋
第三重:當月累積新增消費滿NT$2,000元(含)以上者,再享下列加碼現金回饋,回饋比例如下:
當月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NT$) | 回饋比例 |
---|---|
當月1元~5,000元之交易金額
|
0.3% |
當月5,001元~20,000元之交易金額 |
0.5% |
當月20,001元以上之交易金額 | 0.5% |
舉例試算: 帳單新增消費200,000元 回饋金為(5,000元*0.3%)+(15,000元*0.5%)+(180,000元*0.7%)=1,350元。 |
第五重:已開卡之卡友代繳中華電信話費即享0.3%回饋。
- 權益適用期間:114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
- 現金回饋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並供正卡人折抵回饋當期起12個月內之新增一般消費款,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量販超市及加油之消費,將依據特約商店向其請款銀行(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為認定基準,倘因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與其對外識別不相符者,本行仍以其登錄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判斷。
- 國外消費(包含國外網購)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
- 現金回饋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歸戶下持有多張幸福鈦金卡者,回饋金將併入同一帳戶。
-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A.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B.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C.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幸福鈦金卡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等之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紅利/電信貴賓基金回饋
【幸福普卡】
權益適用期間:114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
《筆筆回饋,點點幸福》
●新增一般消費每NT$25可獲得1點兆豐紅利點數。
●紅利積點可兌換本行特惠紅利商品、超商/賣場即享券,詳本行紅利商品總覽。
●另可兌換航空哩程或高鐵標準車廂票價折抵。
●新增一般消費每NT$25可獲得1點兆豐紅利點數。
●紅利積點可兌換本行特惠紅利商品、超商/賣場即享券,詳本行紅利商品總覽。
●另可兌換航空哩程或高鐵標準車廂票價折抵。
《電信貴賓基金》
●新增一般消費可獲得0.2%電信貴賓基金。
●於每年2月、8月帳單中直接於帳單折抵中華電信費用。
●新增一般消費可獲得0.2%電信貴賓基金。
●於每年2月、8月帳單中直接於帳單折抵中華電信費用。
幸福普卡紅利積點注意事項
1.除共同注意事項另有規定外,其他事項悉依本行紅利點數注意事項之規定。
幸福普卡電信貴賓基金注意事項
1.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2.電信貴賓基金僅限於每年2月及8月份帳單中直接抵扣中華電信費用。
3.電信貴賓基金限抵用至基金產生後次一年度之8月份帳單。
4.電信貴賓基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
共同注意事項
1.幸福普卡之紅利積點、電信貴賓基金,優惠適用期間為113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
2.幸福普卡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紅利點數、回饋金或電信貴賓基金等之使用權利。
3.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1.除共同注意事項另有規定外,其他事項悉依本行紅利點數注意事項之規定。
幸福普卡電信貴賓基金注意事項
1.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2.電信貴賓基金僅限於每年2月及8月份帳單中直接抵扣中華電信費用。
3.電信貴賓基金限抵用至基金產生後次一年度之8月份帳單。
4.電信貴賓基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
共同注意事項
1.幸福普卡之紅利積點、電信貴賓基金,優惠適用期間為113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
2.幸福普卡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紅利點數、回饋金或電信貴賓基金等之使用權利。
3.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優惠通路
年費須知
年費條件
幸福鈦金卡 | 幸福普卡 | |
---|---|---|
年費費用
|
正卡NT$1,500,附卡免收 | 正卡NT$600,附卡免收 |
首年年費
|
首年免年費 | 首年免年費 |
次年起年費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享該卡次年免年費優惠: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享該卡次年免年費優惠:
|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