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支付
信用卡首頁 信用卡產品[信用卡扣繳本行基金注意事項]
委託人限以其所持有本行發行有效且已開卡之信用卡正卡,扣繳新臺幣結算之國內/境外定時(不)定額基金。
單筆或外幣結算基金不適用本服務。
委託人不得使用「公司戶商務卡」、「政府網路採購卡」辦理基金申購等信託業務。
委託人使用信用卡扣繳信託資金及申購手續費等款項「不得」分期繳納,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之功能,該等款項將併入委託人各期信用卡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
信用卡扣繳基金服務均須於持卡人之原信用額度(不含臨時調整額度)內辦理,且每月扣繳基金之累積金額不能超過原信用卡額度之50%,若餘額不足本次扣款金額時,委託人應事先申請額度調整,以免扣款失敗。
委託人原指定之扣款信用卡有換發新卡之情事者,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換發後未變更信用卡卡號者:例如到期、毀損…等情形換發新卡者,委託人同意本行得逕以新卡進行扣款,惟所換發之新卡必須完成開卡作業。
(二) 換發後變更信用卡卡號者:例如掛失、偽卡…等情形換發新卡者,委託人須完成開卡作業後,自行至各分行臨櫃或透過本行網路銀行/行動銀行辦理變更扣款卡號 ,始得續行申購交易(委託人於取得換發新卡前,亦得先行透過前述管道辦理基金暫停扣款,待取得新卡卡號後再辦理繼續扣款並變更扣款卡號) 。
如因額度不足、停卡、原卡掛失、原卡偽卡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扣款不成功,或委託人未依第6點執行,致扣款不成功而無法完成申購交易時,委託人不得異議。委託人以信用卡扣繳信託資金及申購手續費等款項者,亦應適用本行「信託總約定書」壹、第七條中所約定之扣款失敗之原因與處理方式、結果。
委託人若選擇使用信用卡扣繳定時(不)定額基金,不得於日後更改為帳戶扣繳。
基金贖回款項之返還,以存入委託人於本行之指定存款帳戶為限。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倘其存有基金申購之手續費等各項費用尚未清償之情況時,本行得逕將前揭費用自贖回所得款項內扣除,如有剩餘始為入帳。
若遇電腦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未能於指定日期進行信用卡扣帳作業時,委託人同意順延至障礙事由排除後之本行營業時間執行扣帳作業;其餘基金申購、定時(不)定額之設定生效日及申購日等逕依本行原先作業方式認定,委託人不得異議。
委託人信用卡應付款項應依序抵充當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申購基金款項全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並就抵沖後之帳款餘額,計付循環信用利息。但主管機關規定全額納入最低應繳帳款或不得動用循環信用款項,除費用、利息外,得約定優先於其他帳款抵沖。
本約定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之「信託總約定書」及「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
[投資基金應注意事項]
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並非一般銀行存款,故不屬存款保險之承保範圍,該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最大可能損失為本金及收益的全部,投資人須自負盈虧。
投資人應基於獨立審慎判斷後投資,本行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基金解散、清算、移轉或合併等風險,仍均由投資人自行承擔。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瞭解基金是一種長期性投資商品,可能因短期內贖回,對原投入之本金或收益有所減損,投資人應審慎評估其潛在之風險,並有足夠資金投資該商品,不致影響未來之現金流量,如有任何投資損失均由投資人承擔。
投資人投資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慎選投資標的。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查詢。
投資人須瞭解並同意本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業務時,若有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本行收取之信託報酬,投資人可自本行網站查詢通路報酬揭露說明。
投資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配息率及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且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比重;是類基金之配息政策亦可能致配息來源為本金。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另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投資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投資於前述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佔該基金資產價值之比重不得超過法令之限制,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循環利率依本行「新臺幣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加碼年息4.43%~15%,上限15%,基準日:105/1/7。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X3%+NT$150/等值之約定外幣;網路申辦:預借金額X3%,最低NT$100計。其他費用依本行網站公告
智能客服小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