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是一種非常有彈性的財產管理制度;由受託人依委託人意旨 ,為受益人之利益,有效管理財產。自信託法及信託業法分別於民國85年及89年頒布施行;相關子法、稅法及各種規範相繼完成後,「信託」已逐漸受到國人重視。
本行信託處於民國73年成立迄今,以親切、效率、誠信、創新精神不斷為客戶提供各項信託及信託附屬業務服務(例如:國內投信發行基金保管、僑外人投資保管、有價證券簽證、公司債受託人、股東會委託書徵求人等),成績斐然,實為客戶遴選銀行之首選。
信託的特色在於能針對委託人之需要,規劃不同的信託架構,由銀行依信託契約之約定進行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
運用在企業法人方面,常見的信託包括:員工持股信託、員工儲蓄信託及不動產信託,可達成照顧員工退休生活、提高資金或財產管理效率等目的。
電話服務專線 02-2563-3156
請前往本行信託處: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11樓。
專人服務請傳真至本行信託處 02-2523-6773,或於本行官網留下您的需求與聯絡資料,本行將安排專人為您服務。
智能客服小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