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 |
---|
傑森國際基金教育公益信託 |
---|
公益信託春風煦日學術基金 |
---|
公益信託東吳法學基金 |
---|
公益信託王百合慈善基金 |
---|
公告本行受託國泰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變更受託機構之經營與管理人員,詳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證券代號:01007T)。
112年12月5日更新:
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依清算分配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單位數,按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清算分配現金收益新臺幣12,690.8657元(包含112年上半年度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臺幣 204.8109元)及本金新臺幣10,000元,各受益人獲配之現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詳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證券代號:01003T)
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依清算分配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單位數,按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清算分配現金收益新臺幣12,688.6985元(包含112年上半年度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臺幣 204.8109元)及本金新臺幣10,000元,各受益人獲配之現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因受託機構目前尚在依據信託契約辦 理結算及收付本基金之各項收入費用,本次公告之預估分配金額係依據會計師出具之複核意見書,分配金額於清算分配發放日前仍有可能變動,屆時將另行公告。
詳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證券代號:01003T)
一、說明:本行為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本基金)之受託機構,前於 112年9月15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本基金受益證券自112年11月29日起終止上市買賣,本行於112年10月25日接獲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0月25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2722號函同意辦理。
二、因應措施:本基金將依核准之終止上市買賣日排定清算分配日程,並辦理後續清算相關事宜。
客戶於依「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信託業務紛爭處理須知」辦理信託業務因對商品或服務有所爭議而提出申訴時,應填具「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業務客戶紛爭申訴表」,或以書面具名方式為之,所謂書面係指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書面上除應記載申訴客戶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 (申請人為法人時,應填具法人名稱、負責人、聯絡地址、聯絡電話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統一編號),並應詳述申訴之事由。
兆豐銀行 信託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