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開型安養信託
信託簡介
- 委託人可提前和本行簽訂信託契約,將資產(金錢、股票)交付信託,預先保障財產安全;未來可依自身需求,指示運用信託資產,安心滿足老年生活,也為可能的失智/失能風險做好準備。
- 因詐騙事件頻傳且手法日新月異,長輩辛苦累積的資產恐遭有心人士覬覦,子女協助長輩預先將財產交付信託,可提前上一道鎖,守護財產安全。
適用對象
- 受益人(被照顧者)年滿55歲以上,預先為退休生活做好準備,提前保障財產安全。
- 協助長輩預先做好資產保護與財務規劃,未來如發生失智/失能狀況時,可專款專用照顧晚年生活,同時預防詐騙風險。
信託架構

特色
- 不定期提供簽約費優惠專案。
- 簽訂信託契約並交付金錢配置定存,可提前保障財產安全。
- 在未啟動給付前亦無須支付信託管理費,委託人可慢慢思考信託資產規劃。
- 委託人可視需求隨時調整信託契約(修約)。
申辦流程
洽談規劃信託架構
簽訂信託契約
開立信託專戶
交付信託資產
信託完成生效
- 身分證及第二證件(如駕照、健保卡、戶籍謄本、護照…) 。
- 受監護輔助宣告者需提供法院裁定及最新之戶政機關登記證明文件。
- 受益人之指定帳戶(存摺影本)。
- 交付股票者,需提供股票庫存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
- 受益人與委託人非同一人時,屬「他益信託」,委託人於信託契約簽署時,即須依遺贈稅法規定,申報贈與稅並取得取得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 因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所產生之收益,如存款利息、基金配息等,皆應於發生年度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申報。
來電洽詢
撥打專線 02-2563-3156 分機 3233、3155、3191、3109、3138、3118。
專人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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