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青安貸款3.0
產品說明
協助首購族安心成家或無自有住宅家庭購置房屋,滿足各類家庭貸款需要。
適用對象
- 本國國民符合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以上,申貸時未滿50歲,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有住宅。
- 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逾新臺幣200萬元。
- 購買住宅鑑價或買賣總價(二者取孰高),不得逾下列金額:
- 臺北市新臺幣3,500萬元。
- 新北市及新竹縣(市)新臺幣2,500萬元。
- 其他縣(市)新臺幣2,000萬元。
- 借款人須為房屋所有權人。
專案介紹
| 貸款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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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貸款利率 | 一段式機動利率-按中華郵政(股)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下稱基準利率,自113年3月27日起為1.72%)固定加0.555%(目前為2.275%)機動計息。 自115年8月1日起利息優惠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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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期間 | 最長40年(含寬限期5年),且借款人申貸年齡加計核貸年期,合計不得逾80。 |
| 用途限制 | 申請日前6個月內因買賣取得所有權之住宅。 |
| 還款方式 | 寬限期內按月繳息; 寬限期滿/無寬限期者按月本息平均攤還或本金分期平均攤還。 |
手續費與申請方式
- 手續費
- 開辦費每件依核貸額度之0.1%計收,最低每件新臺幣5,000元。
- 信用查詢費新臺幣300元。
-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買賣合約書(購置住宅)/土地建物權狀
- 申請人之戶籍謄本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 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含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者)
其他
- 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若其住宅購置日期符合本項優惠貸款者,得搭配使用。
- 申辦日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止,屆時視房屋市場情形及民眾之實際需求,再行檢討。
- 本案一段式機動利率之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3%起。總費用年百分率係以貸款金額新臺幣200萬元,貸款年期20年,各項費用以新臺幣5,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3年3月27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