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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附買回

業務介紹

指投資人與本行承作公債交易時,雙方即議定承作金額、天期及利率,到期時本行再按原承作金額,加上依約定利率、天期計算出之利息,買回上開公債。
  • 交易條件
    1. 交易時間:投資人於當日中午前與本行議定交易。
    2. 交易金額:每筆交易金額至少新台幣100萬元。
    3. 承作天期:每筆交易最長180天,到期可重新議定利率續作。
    4. 計息方式:依議定利率,按實際天數計息。
  • 交割方式
  • 本行收妥投資人承作價款後,即開立成交單、給付結算憑單及中央登錄公債附買回交易憑證掛號寄送投資人指定地址。
  • 稅負
  • 利息所得稅:預先扣繳10%。
    1. 法人-併入營所稅申報。
    2. 個人-10%分離課稅。

開戶

投資人交易前須先完成公債附買回交易開戶文件作業。
Step01
Step01
填寫債券附條件買賣總契約、債券交易客戶資料表
Step02
Step02
開立保管劃撥帳戶
Step03
Step03
與兆豐議定承作天期、金額及利率
Step04
Step04
辦理交割
Step05
Step05
完成

辦理管道

  • 分行臨櫃辦理 / 來電洽詢
投資人需先完成開戶作業始得辦理該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