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
業務介紹
短期票券包括商業本票、可轉讓銀行定存單、國庫券、銀行承兌匯票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等。
- 交易簡介 指投資人以買斷或附買回交易方式(簡稱RP)承作短期票券:
- 買斷:買入期限在一年期以內之短期票券。
- 附買回交易:與本行承作短期票券交易時,雙方即議定承作金額、天期及利率,到期時本行再按原承作金額,加上依約定利率、天期計算出之利息,買回上開短期票券。
- 交易條件
- 交易時間:投資人於當日中午前與本行議定交易。
- 交易金額:每筆交易金額至少新台幣100萬元。
- 承作天期:以承作90天期以內為主。
- 計息方式:依議定利率,按實際天數計息。
- 交割方式 投資人應先於交割帳戶存足應付交割金額與手續費,再由清算交割銀行執行款券同步交割。
- 稅負 利息所得稅:預先扣繳10%。
- 法人-併入營所稅申報。
- 個人-10%分離課稅。
開戶
投資人交易前需先完成短期票券交易開戶文件作業,並至清算交割銀行開立款/劵交割帳戶。
Step01
填寫票券附條件買賣總契約、票券交易客戶資料表
Step02
開立保管劃撥帳戶
Step03
與兆豐議定承作天期、金額及利率
Step04
辦理交割
Step05
完成
適用對象及應備文件
- 適用對象:限本行客戶。
- 應備文件: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