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傳承信託
信託簡介
父母或長輩(委託人)將自身的金錢、股票交付信託,藉由本行信託規劃將資產給予子女(指定受益人),並累積未來留學/生活經費,兼具父母或長輩對財產掌控權,同時規劃資產傳承;信託期間可約定給付生活費、學費來照顧子女的求學階段,待達指定年齡後交付子女整筆信託資產,做為出國留學經費或創業資金,提供子女自由發揮舞台的未來。
適用對象
- 長輩希望照顧子女或孫子女不同人生階段,幫忙支付生活費或教育費。
- 子女尚處於學齡階段,僅有學費和生活費需求,希望達到一定年齡後再給予較多財產。
- 為本人或想照顧的人之財產有財務規劃需求者。
信託架構

特色
- 委託人為子女或孫子女長期理財規劃,儲備未來出社會後的第一桶金。
- 依委託人意志約定信託契約與給付項目,避免子女得到鉅款而無法妥善運用,並在信託期間握有信託資產掌控權。
- 運用信託於合法稅制下規劃達到降低遺贈稅負擔兼顧傳承之效果,亦可追加交付累積資產。
申辦流程
洽談規劃信託架構
簽訂信託契約
開立信託專戶
交付信託資產
信託完成生效
- 身分證及第二證件(如駕照、健保卡、戶籍謄本、護照…)
- 受監護輔助宣告者需提供法院裁定及最新之戶政機關登記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手冊。
- 未成年無身分證者,則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替代。
- 交付股票者,需提供股票庫存明細表或證券存摺影本。
- 交付保險金者,需提供保險單、保險註記批單之影本(簽約後一個月內提供)。
- 受益人與委託人非同一人時,屬「他益信託」,委託人於信託契約簽署時,即須依遺贈稅法規定,自行申報或銀行代辦申報贈與稅並取得取得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 因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所產生之收益,如存款利息、基金配息等,皆應於發生年度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申報。
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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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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