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道路救援
事先登錄且消費達門檻 尊享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
適用期間
114/1/1~12/31止
114年使用資格說明
優惠卡別 | 使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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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世界卡、無限卡、美福聯名無限卡持卡人 |
完成道路救援服務登錄手續(登錄完成後第三個銀行營業日生效),且使用權益之前二個月有「新增消費NT$30,000以上」,自登錄手續生效之日起即可享有道路救援免費服務。 |
本行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持卡人 |
完成道路救援服務登錄手續(登錄完成後第三個銀行營業日生效),且使用權益之前一個月有「新增消費」,自登錄手續生效之日起即可享有每卡每年至多三次道路救援免費服務。 |
本行利多御璽卡、雙幣鈦金商旅卡、個人商旅卡、鈦金卡(不含Gogoro聯名卡)、御璽卡(不含BT21信用卡)、晶緻卡、Mega One一卡通聯名卡、一般民眾國民旅遊卡、將來銀行聯名卡、白金卡、VISA公司商務御璽卡、商務卡及公司商務鈦金卡持卡人 | 完成道路救援服務登錄手續(登錄完成後第三個銀行營業日生效),且使用權益之前二個月「新增消費達NT$30,000以上」,自登錄手續生效之日起即可享有每卡每年至多二次道路救援免費服務。 |
使用本項服務須現場出示實體信用卡,故本項服務不適用於無實體信用卡(例如手機信用卡)。
服務範圍
- 限台灣本島境內且救援車輛所能行駛及作業之道路,但因天災人禍或不可抗力因素致難以提供服務或無法提供服務時,敬請見諒。
- 本項服務僅提供指定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並自持卡人向本行辦妥車輛號碼登錄手續三個銀行營業日後生效;持卡人使用本項服務須於現場提示本行信用卡。卡片停效時立即終止服務。
- 每一卡限登一輛車(正附卡合併計算,即每一「卡戶」僅得登錄一部車號,同一車號不得重覆登錄),且登錄車輛限領用小型牌照之自用小客車、廂型車或5噸以下小貨車。恕不接受公司車(世界卡╱無限卡、商務卡及鈦金商務卡正卡人除外)及營業車(商務卡及鈦金商務卡正卡人除外)、租賃車、競技車,以及3.5噸以上車輛申辦。一般小型車車長超過5.2m或車寬超過2.1m或車重超過2,500kg,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
- 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 累積消費係指於已請款入帳之新增消費,分期交易將於首期以總金額計算乙次。如因商店請款延遲等問題導致無法列入新增消費金額者,將以該筆交易之商店實際請款月份計算。
- 累積消費金額計算不含使用服務當月;正附卡使用權益次數合併計算,倘超過本行免費服務次數,需自行支付使用本服務之費用(依服務內容所示之卡友優惠價收取費用)。
- 報修時請告知詳細狀況、位置、卡號、車號、廠牌型號、車身顏色、手機號碼等相關資料。
- 持卡人得申請變更受服務之車輛,但自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第三個銀行營業日開始提供救援及急修之服務。
- 持有本行多張信用卡之持卡人,新增消費按卡分別計算,且不得將同一車號同時登錄於不同卡號之下。
- 駕駛人因受酒類或藥物影響發生意外事故,恕不提供本服務。
- 每年係指同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 本權益適用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適用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