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戶首刷禮
活動期間:114/7/1~12/31(以核卡日為準)
新戶申辦兆豐世界卡正卡,核卡後45天內新增一般消費累積達NT$6萬,享「好禮即享券5000元」。
※好禮即享券為無效期餘額型電子即享券,可於16大品牌自選面額,多次自由選配,適用品牌如下:王品集團、7-ELEVEN、全家、家樂福、大潤發、屈臣氏、特力集團、漢來美食通用券、遠東SOGO百貨、遠東百貨、遠東巨城購物中心、foodpanda、寶雅集團、漢神百貨/漢神巨蛋、瓦城集團、爭鮮集團。
- 新戶係指111/1/1後未曾持有兆豐銀行任一正卡者,且須於114/7/1~12/31間核卡者,核卡日以本行系統所載為準。
- 首刷禮刷卡消費認定皆需以該新卡刷卡新增一般消費為準,累積消費正附卡合併計算(以正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一正卡戶限領乙份首刷禮。消費以實際簽帳消費日為基準,若為紅利折抵交易,每筆則以紅利折抵後金額計算;分期付款之消費以該筆原始簽帳總額計算。
- 「好禮即享券5000元」使用期限、使用規則及限制依簡訊內容及網址連結之網頁內公告說明為準,恕不得要求補發或更換其他贈品。
- 「好禮即享券5000元」電子即享券領取方式:
- 需自核卡日當日起計45日內累積新增一般消費達活動門檻,即符合活動領取資格。
- 電子即享券將於符合回饋資格後次月起3個月內發送電子即享券兌換連結至正卡持卡人最後留存於本行之行動電話內,如未收到電子即享券兌換連結簡訊者,最晚需於活動結束後5個月內提出,逾期將不再受理補發作業,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商品。如未留有行動電話或留存非本國行動電話(號碼非09開頭)者,恕不享有回饋資格;如行動電話有新增或其他異動,請電洽本行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異動,於兌換連結發送後,恕不接受行動電話之任何調整、異動或改寄其他號碼。
- 如遇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包含但不限於贈品缺貨、斷貨等),本行得有變更等值商品替代之權利,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換其他贈品、現金、里程數,或紅利積點,贈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如持卡人之申辦之卡片有遭強制停用、非流通卡、退貨致刷卡消費不足活動門檻、延滯各項帳款(消費款、年費及各類利息費用等)或違反信用卡相關條約者,本行得取消其符合贈品資格或保留追回贈品之權利。
- 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 兆豐銀行保留活動修改、變更及終止之權利。本活動之相關辦法、未盡事項或變更,請依本行網頁公告為準。
現金回饋
國外消費最高2.5%現金回饋- 國外消費交易,均可獲得1.5%現金回饋,回饋無上限!
- 申辦電子帳單再享加碼1%現金回饋(每月回饋上限NT$2,000)!
保費1%現金回饋
- 國內保險公司保費,享「1%現金回饋」回饋無上限!
※本權益適用114/7/1~12/31間之消費。
- 國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
-
「申辦電子帳單再享加碼1%現金回饋」須完成電子帳單設定(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始符合回饋資格。
-
保費享1%現金回饋僅限扣繳國內保險公司保費適用,惟各保險公司之保險產品可接受之繳付方式,以各保險公司之規範為主。適用本回饋之消費不再回饋紅利點數。
-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均無條件捨去,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供正卡人折抵回饋後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回饋金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兆豐世界卡獨家海外旅遊保險保障
活動期間:111/11/1~114/12/31
以兆豐世界卡全額支付公共運輸工具票價,並於行程開始前至指定網址完成旅遊保險登記流程,即可享有獨家海外旅遊保險保障。
紅利積點
國內消費(不含保費)每25元累積1點紅利積點
累積紅利積點可兌換長榮航空哩程、高鐵商務車廂升等、市區停車或至本行紅利商城兌換百貨禮券、餐券…等。
※本權益適用114/7/1~12/31間之消費。
- 本回饋方案保費不適用。
- 紅利點數活動辦法,除本活動注意事項有特別約定外,請詳本行「紅利點數注意事項」網站公告。
- 兆豐世界卡消費產生之紅利積點無使用期限之限制。
- 新增一般消費方可享有紅利點數回饋,一般消費之排除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主。當月產生退貨交易時,將視為當期消費之減項。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點數;一般消費申辦簽單分期及分期付款消費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回饋點數。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附卡持卡人之消費併入正卡人之消費計算紅利點數,並限由正卡持卡人行使兌換權益。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紅利積點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紅利積點,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之紅利積點時,持卡人所持之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持卡人如遇下列所載各款情事之一者,其所累積之紅利積點立即失效:
- 紅利積點信用卡(不含兆豐世界卡/兆豐無限卡):持卡人申請停用全戶信用卡或遭本行停止使用其全戶信用卡(包含但不限於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
- 兆豐世界卡/兆豐無限卡:持卡人申請停用該信用卡或遭本行停止使用該信用卡(包含但不限於一般停用、強制停卡、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Sisley」專屬生日禮
活動期間:114/1/1~12/31
兆豐世界卡卡友於生日當月(含)起2個月內,於Sisley指定兌換網頁填妥貴賓本人姓名、手機號碼、生日、信用卡前八碼送出,即可收到Sisley簡訊。兌換時須出示Sisley簡訊與持卡本人實體信用卡,由Sisley專櫃人員登記發卡銀行與卡號前八碼,填妥Sisley需求會籍資料,加入並綁定Sisley LINE官方帳號,Sisley專櫃人員協助確認並於持卡本人手機中的LINE畫面輸入代碼,即可獲得生日獻禮兌換劵。確認兌換,將由Sisley專櫃人員於持卡人手機中的LINE畫面輸入檢核碼,即成功完成尊寵生日獻禮兌換。
- 尊寵生日獻禮兌換券:每人每卡限兌換乙次,請勿重複兌換。贈品以現場實物為準,如兌換完畢,Sisley得以等值商品替代。總價值新台幣2,738元。
- 本活動由Mastercard國際組織提供,Mastercard國際組織、香港商希思黎化妝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本行保留變更活動辦法之權利。
市區停車
活動期間:114/1/1~12/31
兆豐世界卡可以超優惠之紅利點數300點抵扣1小時免費市區停車服務,每日限乙次,每次上限3小時。
配合停車場站:台灣聯通、中興嘟嘟房、廣朋VIVI PARK、車麻吉。
專屬紅利兌好禮
兆豐世界卡累積紅利積點可兌換長榮無限萬哩遊/華航華夏哩程、高鐵商務車廂升等、市區停車或至本行紅利商城兌換百貨禮券、餐券…等好禮。年費優惠
首年免年費,附卡均免年費- 年度正附卡合併累積新增一般消費達NT$36萬享次年免年費,未達NT$36萬收取年費NT$1萬。
- 紅利點數每1,000點可折抵年費NT$125。
申辦資格
申請資格:正卡申請人須成年,年收入NT$200萬以上或本行近六個月平均存款NT$300萬以上;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成年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且與正卡人之關係為配偶、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檢附文件:正、附卡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下列相關文件:
- 扣繳憑單影本、薪資單、近六個月薪資入帳(或活期存款)存摺之內頁及封面(須戶名及帳號)影本、定存單影本等相關收入證明文件。
- 外籍人士:有效期限內居留證、護照影本及所得收入證明,另須本行定存單設質或徵提台籍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