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戶首刷禮
新戶首刷好禮二選一
活動期間:114/1/1~12/31
活動內容:新戶申辦兆豐雙幣鈦金商旅卡正卡,核卡後30日內完成下列所有任務,享好禮二選一(臺灣吧20吋行李箱或刷卡金NT$500):
<任務一>新增一般消費累積達NT$3,000
<任務二>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不含同時使用紙本實體帳單)
<任務三>設定帳戶自動扣繳兆豐信用卡款
※「新戶」定義為111.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
卡片特色
現金回饋
國內外新增一般消費最高2.5%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114/7/1~12/31之帳單結帳日
消費類別 | 現金回饋無上限 |
---|---|
國外一般消費 | 2.5%(含基本1.5%回饋+電子帳單加碼1%回饋) |
國內一般消費 | 1%(含基本0.5%回饋+電子帳單加碼0.5%回饋) |
1. 【國內一般消費】及【國外一般消費】適用期限自114年7月至12月份帳單結帳日為止。
2. 【國內一般消費1%】包含國內一般消費0.5%回饋及綁定電子帳單加碼國內一般消費0.5%回饋。
【國外一般消費2.5%】包含國外一般消費1.5%回饋及綁定電子帳單加碼國外一般消費1%回饋。
3. 「電子帳單加碼」需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電子帳單係指本行將當期之信用卡帳單以Email方式發送至正卡持卡人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4. 國外消費(包含國外網購)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
5.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回饋金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新臺幣消費之現金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供正卡人折抵回饋後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外幣消費之現金回饋四捨五入計算,並依雙幣鈦金商旅卡指定外幣幣種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並供正卡持卡人折抵回饋後36個月內之外幣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回饋金均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6.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7.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8.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9.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10.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11.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12.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2. 【國內一般消費1%】包含國內一般消費0.5%回饋及綁定電子帳單加碼國內一般消費0.5%回饋。
【國外一般消費2.5%】包含國外一般消費1.5%回饋及綁定電子帳單加碼國外一般消費1%回饋。
3. 「電子帳單加碼」需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電子帳單係指本行將當期之信用卡帳單以Email方式發送至正卡持卡人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4. 國外消費(包含國外網購)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
5.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回饋金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新臺幣消費之現金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供正卡人折抵回饋後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外幣消費之現金回饋四捨五入計算,並依雙幣鈦金商旅卡指定外幣幣種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並供正卡持卡人折抵回饋後36個月內之外幣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回饋金均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6.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7.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8.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9.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10.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11.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12.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滿額享最高3.5%回饋
活動期間:114/8/1~10/31
活動內容:刷兆豐雙幣鈦金卡單月新增一般消費累計達NT$3萬元並於消費當月完成活動登錄享「統一超商即享券300元」。(每月限量250份,每戶每月限得乙份)
※搭配雙幣鈦金卡消費最高2.5%回饋,合計最高3.5%。
▪️單月消費之累計期間係指114/8/1-8/31、114/9/1-9/30、114/10/1-10/31。
▪️活動於8/15、9/15、10/15 10:00開放登錄。
活動內容:刷兆豐雙幣鈦金卡單月新增一般消費累計達NT$3萬元並於消費當月完成活動登錄享「統一超商即享券300元」。(每月限量250份,每戶每月限得乙份)
※搭配雙幣鈦金卡消費最高2.5%回饋,合計最高3.5%。
▪️單月消費之累計期間係指114/8/1-8/31、114/9/1-9/30、114/10/1-10/31。
▪️活動於8/15、9/15、10/15 10:00開放登錄。
易遊網·週三機票狂歡日滿萬現折800元
活動期間:114/7/1~12/31 (每週三)
易遊網專屬網頁領取「國際機票現折$800」折扣碼,並以雙幣鈦金商旅卡購買國際機票,享單筆未稅金額10,000元以上現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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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通路
年費/申辦須知
年費優惠
年費費用 | 正卡NT$3,000,附卡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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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年費 | 首年免年費 |
次年起年費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享該卡次年免年費優惠: 1.申請電子帳單期間享免年費(需成功申辦電子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 2.正附卡年度累積消費達等值新臺幣1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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