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身心障礙信託」係由委託人(可為受益人本人、父母親、政府或民間機構)與受託人(兆豐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將信託資金交付予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照委託人之指示,挑選適當穩健之金融商品為投資組合,於約定之信託期間內,由委託人指定之受益人領取本金或孳息,信託期滿再由受託人將剩餘之信託財產交付歸屬權利人。
信託架構圖
特色
- 專案規劃資產配置,落實照顧計劃。
- 信託財產獨立,客戶權益有保障。
- 受託人定期提供報告,委託人及受益人可定期瞭解信託財產運用狀況。
- 延續照顧身心障礙子女的心願,財富專款專用。
- 可結合保險,預先將您身後保險金交付信託,規劃及確保保險金的用途,充分照顧受益人(身心障礙子女)。
投資標的
- 銀行存款
- 國內外基金
- 其他標的(信託契約內容約定之投資標的)
申請條件
適用對象
受益人之一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所稱之身心障礙者,信託目的為身心障礙者之財產管理、安養照護、醫療給付等均可辦理。
應備文件
- 委託人、受益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信託監察人之身分證及第二證件正本及影本(如委託人因未成年無身分證者,則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替代)。
- 委託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信託監察人之簽約印鑑。
- 受益人之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受益人之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聯絡資訊
歡迎洽詢兆豐銀行信託處
電話:02-2563-3156,分機3233、3155、3191、3109、3138、3118。
傳真:02-2523-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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