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戶獨享
宇宙級首刷禮
活動期間:114/7/1-12/31
新戶於活動期間申辦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正卡且核卡成功,並於核卡後30日內完成【新戶首刷禮指定任務】且登錄成功,享BT21酷黑登機箱乙個。
【新戶首刷禮指定任務】
- 持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新增一般消費累積滿NT$3,888
- 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需取消紙本帳單成功)
- 設定本行或其他銀行帳戶自動扣繳本行信用卡款成功

※新戶定義為111/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
卡片特色
宇宙級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114/7/1~12/31
- 國內消費最高1%回饋無上限(含基本回饋0.3%+電子帳單加碼0.7%)
- 國外消費最高2%回饋無上限(含基本回饋0.3%+電子帳單加碼0.7%+國外消費加碼1%)
※國外消費加碼1%不包含歐洲經濟區(EEA)及英國地區之消費。
1. 活動回饋適用期限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
2. 國內消費1%回饋包含基本回饋0.3%及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需取消紙本帳單成功)加碼0.7%回饋。
3. 國外消費2%回饋包含基本回饋0.3%、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需取消紙本帳單成功)加碼0.7%回饋以及國外消費加碼1%。
4. 電子帳單加碼0.7%需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電子帳單係指本行將當期之信用卡帳單以Email方式發送至正卡持卡人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5. 國外消費加碼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不含歐洲經濟區(EEA)國家(即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德國、丹麥、愛沙尼亞、西班牙、芬蘭、法國、希臘、克羅埃西亞、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立陶宛、盧森堡、拉脫維亞、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瑞典、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以及英國之消費
6.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予正卡持卡人,供抵用次期帳單起6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恕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7.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8.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
※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9.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10.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11.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兆豐銀行持卡人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本行信用卡款項。
12.一經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13.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2. 國內消費1%回饋包含基本回饋0.3%及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需取消紙本帳單成功)加碼0.7%回饋。
3. 國外消費2%回饋包含基本回饋0.3%、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需取消紙本帳單成功)加碼0.7%回饋以及國外消費加碼1%。
4. 電子帳單加碼0.7%需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電子帳單係指本行將當期之信用卡帳單以Email方式發送至正卡持卡人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5. 國外消費加碼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不含歐洲經濟區(EEA)國家(即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德國、丹麥、愛沙尼亞、西班牙、芬蘭、法國、希臘、克羅埃西亞、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立陶宛、盧森堡、拉脫維亞、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瑞典、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以及英國之消費
6.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予正卡持卡人,供抵用次期帳單起6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恕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7.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8.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
※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9.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10.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11.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兆豐銀行持卡人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本行信用卡款項。
12.一經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13.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宇宙級支付回饋享最高5%
指定行動支付國內最高3%國外最高4%
活動期間:114/7/1~12/31
- 【指定任務】:
- 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
- 當期帳單以本行或其他銀行帳戶自動扣繳本行信用卡款成功(需至少扣足最低應繳金額)
- 【指定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Samsung Pay
完成所有「指定任務」之次期起,以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綁定「指定支付」新增一般消費,享加碼2%回饋(每期回饋上限NT$200)。
※國內交易最高享3%=本活動加碼2% (每期上限NT$200)+國內一般消費1%無上限
※搭配台灣Pay享最高5%=本活動加碼2% (每期上限NT$200)+國內一般消費1%無上限+台灣Pay掃碼購物活動加碼2%(月上限NT$100,需登錄)
※國外交易最高4%=本活動加碼2% (每期上限NT$200)+國外一般消費2%無上限
※搭配台灣Pay享最高5%=本活動加碼2% (每期上限NT$200)+國內一般消費1%無上限+台灣Pay掃碼購物活動加碼2%(月上限NT$100,需登錄)
※國外交易最高4%=本活動加碼2% (每期上限NT$200)+國外一般消費2%無上限
- 本活動完成所有任務(即①綁定信用卡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②當期帳單完成帳戶自動扣繳本行信用卡款成功(需至少扣足最低應繳金額)之次期起,以本行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綁定「指定支付」支付之新增一般消費,享加碼2%現金回饋(每期回饋上限NT$200)。若該期帳單未以帳戶自動扣繳本行信用卡款成功或未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則次期起不符合加碼2%活動回饋。
- 指定支付僅限於Apple Pay、Google Pay、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Samsung Pay。
- 活動期間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每期回饋上限NT$200,回饋之回饋金將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
※舉例:小星及小林已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情形如下:
情況一、小星信用卡帳單皆以帳戶自動扣繳成功,則8月帳單中以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綁定「指定支付」之新增一般消費即享加碼2%(每期上限NT$200)
情況二、小林8月信用卡帳單於ATM繳款,9月信用卡帳單以帳戶自動扣繳成功,則9月帳單消費無加碼2%回饋,10月帳單中以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綁定「指定支付」新增之一般消費始享加碼2%回饋(每期上限NT$200)。 - 行動支付之交易類別認定,以各商家帶入之帳單交易(特店)名稱為判定回饋標準,其中:「LINE Pay」交易需為「連加*」或「LINE Pay」開頭;「街口支付」交易需為「街口」開頭;「Apple Pay」、「Google Pay」及「台灣Pay」交易則依本行系統認定為準。「Google Pay」需以虛擬卡號交易方可符合規定,如以儲存於Google 錢包之實體卡號且輸入卡背末三碼(CVV)交易者不列入計算。
- 本活動台灣Pay消費資格係以「兆豐行動銀行」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介接兆豐銀行信用卡,並以QR Code掃碼支付(主掃)或出示付款碼方式進行消費始符合資格,排除以刷卡、NFC感應或卡號輸入等方式進行之消費。
- 行動支付加碼回饋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正、附卡合計每一帳單週期回饋上限NT$200,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予正卡持卡人,供抵用次期帳單起6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恕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新增「一般消費定義」悉依本行網站公告為準。
- 本活動消費金額為新臺幣計算,交易消費日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須於115/1/15前消費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之交易金額計算。若持卡人於活動期間有付款失敗、交易取消及退貨情形者,該筆刷卡交易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本行就消費類型定義保留解釋及准駁與否之權利。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
※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4)無持續使用信用卡電子帳單或與紙本信用卡帳單併行。
(5)取消綁定「指定支付」。 - 兆豐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兆豐銀行得通知持卡人排除其參與活動資格或兌領資格。如有虛偽交易,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式取得參與資格者,兆豐銀行除得通知持卡人排除其參與活動資格及兌領資格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兆豐銀行持卡人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本行信用卡款項。
- 兆豐銀行保留修改、變更、解釋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登錄台灣Pay掃碼購物再加碼2%,享最高5%
活動期間:114/1/1~12/31
使用「台灣Pay」(透過「兆豐行動銀行」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進行 QR Code掃碼或出示付款碼交易,每筆消費享2%現金回饋。(需登錄,每戶每月上限100元)
※搭配「宇宙級支付回饋」享最高5%回饋。 立即登錄及活動詳情
※搭配「宇宙級支付回饋」享最高5%回饋。 立即登錄及活動詳情
優惠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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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年免年費
- 第二年起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享免年費優惠
- 申請電子帳單期間享免年費(不含紙本及電子帳單併行)
- 前年度不限金額刷卡2次
- 前年度累積消費滿NT$3,000
※宇宙明星BT21信用卡正卡年費NT$3,000,附卡均免年費
其他卡片特色
- 卡面由LINE FRIENDS授權,授權期限至1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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