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戶獨享
新戶首刷好禮二選一
- 活動期間:114/1/1~12/31
- 活動內容:新戶申辦兆豐e秒刷鈦金卡正卡,核卡後30日內完成下列所有任務,享好禮二選一(台灣吧行李箱或刷卡金NT$500):
<任務一>新增一般消費累積達NT$3,000
<任務二>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不含同時使用紙本實體帳單)
<任務三>設定帳戶自動扣繳兆豐信用卡款
※「新戶」定義為111.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
活動詳情
全新卡友獨享指定支付網購最高4%、非網購一般消費最高1.5%
- 新戶於114/1/1-12/31申辦正卡且核卡並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與辦理帳戶自動扣繳卡費成功,可享核卡後12個月指定支付消費再加碼1%(每期最高回饋NT$100)
即新戶獨享指定支付網購最高4%、非網購一般消費最高1.5%現金回饋! - 指定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與台灣Pay(台灣Pay僅適用掃碼支付,不含感應支付)
※網路購物係指該筆交易為「一般消費」且經由手機、平板或電腦於網路商店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購物為準),國內外皆適用,惟不含電話、傳真、授權自動扣款、面對面交易及第三方支付 (如:街口、Line Pay、歐付寶)等交易方式。
※上述權益適用期間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
- 網路購物係指該筆交易為「一般消費」且經由手機、平板或電腦於網路商店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購物為準),國內外皆適用,惟不含電話、傳真、授權自動扣款、面對面交易及第三方支付 (如:街口、Line Pay、歐付寶)等交易方式。
- 指定支付交易以本行判定為準,不含需要輸入CVV2交易。
- 國外消費係指消費幣別為新臺幣以外之消費。
- 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供折抵次期信用卡對帳單新增消費款,無法折換現金。此回饋金供抵用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歸戶下持有e秒刷鈦金卡、e秒萬事通金融信用卡多張卡片皆合併計算,其中:
- 網路購物之不限購物金額享2.5%現金回饋,每期最高回饋NT$200。
- 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無紙本帳單且前期帳單由本行帳戶自動扣繳卡費成功(至少扣足最低應繳金額)網購再加碼回饋0.5%,回饋無上限。
- 新戶於114/1/1-12/31申辦正卡且核卡並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與辦理帳戶自動扣繳卡費成功,可享核卡後12個月指定支付消費再加碼1%,每期最高回饋NT$100。
※指定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與台灣Pay(台灣Pay僅適用掃碼支付,不含感應支付)
※新戶係指111/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如同時向本行申請一張以上之信用卡者,將以首張經本行核卡者作為認定「新戶」之依據。
- 電子帳單係指本行將當期之信用卡帳單以Email方式發送至正卡持卡人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 本活動新增一般消費以活動期間新增交易扣除退貨為計算基準,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 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分期付款消費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回饋金額。自113年1月10日起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卡片自動分期均不提供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回饋金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
- 不適用紅利積點。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卡片特色
網購不限通路 享最高3%
- 國內外所有網購商店(包含網路購物、串流影音、乘車APP…等),不限購物金額均享2.5%現金回饋(每期最高回饋NT$200)
- 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前期帳單由本行帳戶自動扣繳卡費成功,網購再加碼0.5% (回饋無上限)
※網路購物係指該筆交易為「一般消費」且經由手機、平板或電腦於網路商店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購物為準),國內外皆適用,惟不含電話、傳真、授權自動扣款、面對面交易及第三方支付 (如:街口、Line Pay、歐付寶)等交易方式。
立即申辦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費 立即申請電子帳單
立即申辦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費 立即申請電子帳單
非網路之一般消費享最高0.5%
非網路之一般消費享0.5%現金回饋,回饋無上限
※上述權益適用期間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
- 網路購物係指該筆交易為「一般消費」且經由手機、平板或電腦於網路商店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購物為準),國內外皆適用,惟不含電話、傳真、授權自動扣款、面對面交易及第三方支付 (如:街口、Line Pay、歐付寶)等交易方式。
- 指定支付交易以本行判定為準,不含需要輸入CVV2交易。
- 國外消費係指消費幣別為新臺幣以外之消費。
- 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供折抵次期信用卡對帳單新增消費款,無法折換現金。此回饋金供抵用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歸戶下持有e秒刷鈦金卡、e秒萬事通金融信用卡多張卡片皆合併計算,其中:
- 網路購物之不限購物金額享2.5%現金回饋,每期最高回饋NT$200。
- 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無紙本帳單且前期帳單由本行帳戶自動扣繳卡費成功(至少扣足最低應繳金額)網購再加碼回饋0.5%,回饋無上限。
- 新戶於114/1/1-12/31申辦正卡且核卡並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與辦理帳戶自動扣繳卡費成功,可享核卡後12個月指定支付消費再加碼1%,每期最高回饋NT$100。
※指定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與台灣Pay(台灣Pay僅適用掃碼支付,不含感應支付)
※新戶係指111/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如同時向本行申請一張以上之信用卡者,將以首張經本行核卡者作為認定「新戶」之依據。
- 電子帳單係指本行將當期之信用卡帳單以Email方式發送至正卡持卡人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 本活動新增一般消費以活動期間新增交易扣除退貨為計算基準,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 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分期付款消費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回饋金額。自113年1月10日起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卡片自動分期均不提供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回饋金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
- 不適用紅利積點。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消費自動分3期 0利率0手續費
使用「e秒刷鈦金卡」單筆新增一般消費達NT$3,000(含)以上,該筆帳款即自動享3期分期付款、0利率、0手續費。
※權益適用期限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
※自113年1月10日起,使用本分期服務不再提供現金回饋。
※自動分期功能開啟/關閉設定:1.致電本行客服(02)8982-0000。2.透過 專屬網頁登錄
※權益適用期限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
※自113年1月10日起,使用本分期服務不再提供現金回饋。
※自動分期功能開啟/關閉設定:1.致電本行客服(02)8982-0000。2.透過 專屬網頁登錄
- 已於特約商店進行分期及台灣pay之交易不適用。
- 分期交易限信用卡額度內之交易,臨時額度或超出永久額度交易均不適用。
- 本活動新增一般消費以活動期間新增交易扣除退貨為計算基準,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 自動分期付款優惠,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再依各該分期期數及分期款項,按期列載入持卡人各期帳單中。如有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 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本行就該筆交易將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四條「帳款疑議之處理程序」之規定辦理。
- 「每期應攤還金額」將按交易金額以每一月為一期分3期平均攤還,餘數金額將併入第一期計收。
- 「每期應攤還金額」將100%計入各期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中,不得使用循環信用,若當期分期本金逾期繳款或未全額繳清,將就抵沖後之分期本金餘額依本行之循環利率計收分期遲延期間利息(起息日為當期繳款截止日)及逾期手續費。
- 持卡人於分期繳款期間如有停用(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期滿不續等)或有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無法再適用自動分期優惠,分期付款之各期金額即視為全部到期。
- 使用單筆簽單分期,則該筆消費不適用自動分期功能。
- 本權益適用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份帳單結帳日為止(指持卡人於結帳日前新增單筆消費滿指定金額即適用本權益)。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9年12月14日。
悠遊卡、一卡通電子票證自由選
- 自動加值免手續費
- 捷運購票享優惠
- 小額支付最便利
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
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
e秒刷悠遊鈦金卡(黑啤晶片版)限量發行!
獨家黑啤造型晶片卡,快來擁有~萌翻你的朋友圈
立即 線上申辦
立即 線上申辦
- 黑啤晶片卡面限量發行5,000張,附加悠遊卡功能,限線上申辦!
- 如遇卡片發行完畢,將改以既有一般晶片卡面核發,如遇掛失補卡、毀損補發及續卡亦同。
精選Mastercard 神優惠!
foodpanda
- foodpanda
萬事達卡獨家foodpanda專屬優惠碼最高享折價NT$220
foodpanda活動詳情 - Free Living樂活網
線上訂電影票享免收訂票手續費優惠!
Free Living樂活網活動詳情 - 龍騰出行
萬事達卡享免2年龍騰卡會籍費,並享貴賓室使用費NT$850優惠
龍騰出行活動詳情 - 機場接送(全鋒國際)
萬事達卡可享機場單趟接送優惠價NT $728起
機場接送活動詳情
※上述MasterCard活動網站非本行網站,所有其他業者經營的網站均由該業者自行負責(包含客戶隱私權保護及客戶資訊安全事項),不屬本行控制及負責範圍。
其他卡片特色
卡面、黑啤晶片造型由臺灣各種吧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授權期限至116年4月7日
優惠通路
年費/申辦須知
首三年免年費
- 首三年免年費
- 第四年起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享免年費優惠
- 申請電子帳單期間均享免年費(不含紙本及電子帳單併行)
- 前年度不限金額刷卡2次
- 前年度累積消費滿NT$3,000
申辦須知
- 正卡申請人須成年;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成年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且與正卡人之關係為配偶、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 檢附文件:
- 正附卡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下列任一財力文件,例如:扣繳憑單、薪資單、薪資入帳證 明、勞保單、定存、活存、不動產權狀或其他財力證明。
- 外籍人士:有效期限內居留證正反面、護照影本及所得收入證明,另須徵提台籍保證人或本行定存單設質。
- 學生:所得收入證明。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