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商旅卡(停發)
卡片特色
現金/紅利點數回饋
適用期間:114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消費項目 | 現金/紅利點數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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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加油、國外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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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商旅卡 Plus現金回饋1% 個人商旅卡 Basic現金回饋0.5% |
其他一般消費 |
每NT$25元累積1點紅利點數 |
- 本權益適用期間:114年1至12月間之帳單結帳日。
-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 國外消費(包含國外網購)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
- 國內加油消費係指幣別為台幣,且將依據特約商店向其請款銀行(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為認定基準,倘因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與其對外識別不相符致本行無法判別其屬於優惠類別者,本行將以其登錄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識別類別回饋。
- 現金回饋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
- 每季結算一次現金回饋金,於每年1、4、7、10月回饋供折抵次期信用卡帳單上新增一般消費,無法折換現金。此回饋金供抵用12個月內之新增一般消費,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若發生退款時,您原先取得之現金回饋將由本行逕依您退款之金額,依現金回饋比率予以扣除。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正附卡合併每戶(以正卡人身份證字號歸戶計算),每季回饋上限NT$5,000,現金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現金回饋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與其他人。
- 紅利點數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除本注意事項有特別約定外,其他事項悉依本行「紅利點數注意事項」網站說明為準。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A)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B)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C)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優惠通路
年費須知
年費條件
個人商旅卡Plus | 個人商旅卡Bas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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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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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卡NT$5,000 | 正卡NT$3,600 |
首年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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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優惠年費NT$1,800 | 首年免年費 |
次年起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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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享該卡次年免年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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