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特色
一般消費1%現金回饋無上限
無消費門檻、無通路限制、無回饋上限,刷越多回饋越多!
附卡同享1%現金回饋。
※本權益適用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
- 本權益適用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如商店未於期限內請款將不列入計算。
-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供抵用次期帳單起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恕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
優惠通路
年費/申辦須知
年費優惠
年費費用 | 正卡NT$3,000,附卡免收 |
首年年費 | 首年免年費 |
次年起年費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享該卡次年免年費優惠: 申請電子帳單期間均享免年費(需成功申辦電子帳單且取消紙本帳單)。 當年度累積刷卡2次。 年度累積消費達NT$3,000。 |
申辦須知
- 正卡申請人須成年;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成年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且與正卡人之關係為配偶、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 檢附文件:
- 正附卡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下列任一財力文件,例如:扣繳憑單、薪資單、薪資入帳證明、勞保單、定存、活存、不動產權狀或其他財力證明。
- 外籍人士:有效期限內居留證正反面、護照影本及所得收入證明,另須徵提台籍保證人或本行定存單設質。
- 學生:所得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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