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特色
紅利回饋
- 新增一般消費NT$25回饋1點。
※本權益適用114/12/31前之消費。
- 本權益適用期限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止。
- 國內外一般消費0.2%現金回饋,每期回饋金額無上限並另累計紅利點數。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國內外一般消費回饋金將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供正卡人折抵回饋後12個月內之新增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自113年1月10日起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不提供回饋。
- 國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消費。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或電信貴賓基金使用權利。
- 紅利點數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除本注意事項有特別約定外,其他事項悉依本行「紅利點數注意事項」網站說明。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預借現金手續費以累計動用金額計算,每期只收一次,手續費省更多!
- 每個帳單週期不論預借現金次數,僅以累計動用預借金額收取一次手續費。
- 每筆預借現金不論金額大小,無須按筆繳付最低手續費, 減少您的負擔。
- 舉例說明:嘎嘎龍本月以歡喜卡預借現金5次,每次NT$3,000,因此嘎嘎龍當期帳戶的累計動用金額為NT$15,000,與他行信用卡按次計算省更多手續費!
項目 | 兆豐Fancy歡喜卡 | 他行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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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借現金手續費 | NT$15,000×3%+NT$150=NT$600 | (NT$3,000×3%+NT$150)×5次=NT$1,200 |
跨行提款手續費回饋 | 首創功能 | 無 |
優惠通路
年費/申辦須知
年費優惠
- 前一年度刷卡2次(不限金額)
- 前一年度消費累積滿NT$3,000
- 申請電子帳單期間(須取消紙本帳寄送)
申辦須知
- 本卡已停止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