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戶獨享
新戶首刷好禮自由選
新戶首刷好禮二選一
活動期間:114/1/1~12/31
新戶申辦雅芳御璽悠遊聯名卡正卡,核卡後30日內完成下列所有任務,享台灣吧行李箱或刷卡金NT$500好禮二選一:
<任務一>新增一般消費累積達NT$3,000
<任務二>申辦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不含同時使用紙本實體帳單)
<任務三>設定帳戶自動扣繳兆豐信用卡款
※「新戶」定義為111.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
卡片特色
現金回饋
雅芳通路最高1%現金回饋
- 雅芳通路新增一般消費1%現金回饋(每月回饋上限400元,超過部分以0.5%計算)
- 店外新增一般消費0.5%現金回饋無上限
※權益適用期限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
- 雅芳通路含向客服或美麗事業代表電話訂購、實體門市與雅芳官網線上購物,實體門市以台灣雅芳官網https://www.avon.com.tw/avon-tw/ 公告為主。
- 店外定義:非屬雅芳通路之消費。
- 本回饋方案限新增一般消費。一般消費不包含之項目悉依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一般消費申辦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以申辦前之原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皆將於次期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供正卡持卡人折抵回饋後12個月內之新增一般消費及分期交易每期應付分期本金,無法折換現金,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
- 「當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以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經本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即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
※入帳日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消費日無直接關係。 - 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以下金額採無條件捨去,每帳單週期結算一次。自113年1月10日起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不提供回饋。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無上期未繳金額、當期帳單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回饋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現金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回饋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 於結帳日計算該月應回饋金額時,持卡人所持之本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 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 停卡(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卡、期滿不續卡等)即喪失回饋金或電信貴賓基金使用權利。
- 本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 權益適用期限至114年12月帳單結帳日為止。
悠遊卡票證功能
- 自動加值免手續費
- 捷運購票享優惠(高捷85折)及公車轉乘優惠
- 四大超商、超市、全聯、百貨美食街及加油站等都可以使用悠遊卡支付扣款,快速便利!
優惠通路
年費/申辦須知
申辦資格
- 申請資格:正卡申請人須成年;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成年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且與正卡人之關係為配偶、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 檢附文件:
正、附卡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依下列資格檢附文件: - 扣繳憑單或近六個月薪資入帳存摺之內頁及封面(須戶名及帳號)影本
- 外籍人士:有效期限內居留證、護照影本及所得收入證明,另須徵提台籍保證人或本行定存單設質
年費優惠
年費減免辦法:
- 僅申辦電子帳單者
- 每卡年度刷卡2次
- 年度累積消費達NT$3,000
雅芳御璽悠遊聯名卡正卡年費NT$2,400,附卡均免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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