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福利信託
為提升企業向心力、留住人才,以信託方式協助員工累積財富之信託
為提升企業向心力、留住人才,以信託方式協助員工累積財富之信託
「企業員工福利信託」為委託人(企業員工)將其企業獎勵金及員工自提金交付本行信託管理,由本行依信託契約約定及持股會/福儲會之指示,管理運用該筆基金,以保障員工福利。員工可額外享受公司所相對提撥之獎勵金,但是員工一旦加入持股會/福儲會,除退休、離職或經持股會/福儲會同意,不得將所投資之信託資產領回。
特色備註
雇主與員工達成共識願意開辦員工持股信託後,可由有意參加者組成員工持股會,其組織方式類似公司福利會組織。持股會先由發起人發起,訂定持股會章程,招募員工入會,並選出委員,再由各委員選出代表人與本行(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與公司簽訂協議書。
電話服務專線 02-2563-3156分機3233、3155、3191、3109、3138、3118。
當面洽談請洽本行信託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11樓。
專人聯絡請傳真至本行信託處 02-2523-6773,或於本行官網留下聯絡資料,本行將安排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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