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5/1-5/10
活動期間新光三越會員持兆豐信用卡同一信用卡,於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指定店櫃單日累積消費滿額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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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檻 |
贈品 |
贈品限量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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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10,000元 |
NT$500元電子抵用金 |
1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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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15,000元 |
環保冰沙杯 |
14份 |
※每人每卡限領一份,贈品可並行兌換。
※電子抵用金不得現抵,限下次消費使用,使用期限至115/6/30止
※電子抵用金適用店櫃、使用方式、交易退換貨規範、其他未盡事宜以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公告為準
指定店櫃:

- 本活動由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提供,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 除上述事項,若有以上說明未盡之事宜,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詳細活動辦法以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公告為準,若有異動修改後之活動內容及約定條款將於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公布,不另個別通知。
贈品注意事項:
【電子抵用金】
(1) 每次折抵金額以100元為單位,低於100元時無法使用,恕不找零及折換現金,持電子抵用金消費不另開發票。
(2) 本電子抵用金使用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止。
(3) 本電子抵用金不得現抵,限下次消費時使用。
(4) 本電子抵用金儲存於新光三越會員APP内並限於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店內使用,除H&M、UNIQLO、湯姆熊、奧斯丁夢想樂園、全家便利商店、健身工廠、滾吧、肖跳、國賓影城、寶雅、藏壽司、大創、Standard Products、SNOWIN滑雪學校、鈴鹿賽道樂園、館內外停車場及非開立SKM Park Outlets 高雄草衙發票之櫃位外,皆可使用。上述未盡詳述店櫃,以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或現場店櫃公告為主;請於結帳前詢問店櫃人員確認。
(5) 消費限當日累計兌換,兌換後之餘額、換開、非當日、二及三聯式、電子商品券、提貨單、信用卡紅利折抵之消費金額之上述各式發票,恕不列入計算。
(6) 若顧客辦理退換貨後,累計消費金額未達10,000元,則需退還500元電子抵用金。
(7) 若500元電子抵用金已使用或無法退回,顧客需退還等值現金。
(8) 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其它未盡事宜以店內公告為主。
【滿額禮贈品】
(1)若顧客辦理退換貨後,累計消費金額未達15,000元,則需退還相對應的銀行獨家滿額贈品。
(2)若贈品已使用或無法退回,顧客需退還等值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