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內容
活動期間內首次申辦兆豐VISA金融卡(含BT21 VISA金融卡),開卡後30日內綁定指定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Pay)新增一般消費累積達NT$ 3,000,即可獲得「全家禮物卡200元」乙份。(需登錄,限量2,000份)
活動登錄 |
累積達NT$ 3,000贈全家禮物卡200元 |
前往登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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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首次申辦係指從未持有VISA金融卡之客戶。
- 贈品限量登錄2,000份。持卡人需於符合消費門檻後並完成登錄參加本活動,始符合回饋資格,完成登錄者視為同意本活動內容與注意事項。每人限兌領贈品乙份。
- 本活動消費須累計於同一張VISA金融卡卡號。消費以簽帳消費日為基準,且各該筆交易之消費金額須在次月8日(含)前請款入帳,始得列入計算。如因廠商請款遲延等問題導致無法列入消費計算,概與本行無涉。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 本行將於持卡人符合贈品領取資格後次次月起將「全家200元虛擬禮物卡」發送兌換連結至兆豐VISA金融卡持卡人最後留存於本行之行動電話內,如未收到電子券兌換連結簡訊者,最晚需於活動月份後3個月內提出,逾期將不再受理補發作業,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商品。如未留有行動電話或留存非本國行動電話(號碼非09開頭)者,恕不享有回饋資格;如行動電話有新增或其他異動,請電洽本行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異動,於兌換連結發送後,恕不接受行動電話之任何調整、異動或改寄其他號碼。
- 「全家200元虛擬禮物卡」使用期限、使用規則及限制依簡訊內容及網址連結之網頁內公告說明為準。請於序號效期前兌換完畢,逾期視同作廢,恕不得要求補發或更換其他贈品。
- 持卡人領取贈品時所持之VISA金融卡須為有效卡,若已遭停用、凍結、或有延遲繳款及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將喪失領取資格。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本行得通知持卡人排除其參與活動資格或兌領資格。如有虛偽交易,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式取得參與資格者,本行除得通知持卡人排除其參與活動資格及兌領資格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以此作為向銀行請求返還帳款之依據。
- 本行保留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及變更、修改或終止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