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本網頁使用script可是您的瀏覽器並不支援,而本站使用的script沒有影響您閱讀本站網頁的資訊,請您繼續瀏覽,謝謝!

Loading...
:::

出口託收

業務介紹

出口商依買賣雙方約定,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備妥有關之貨運單據及匯票,即可委託本行透過進口地銀行向進口商收款。

  • 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收費方式
    手續費
    • 按託收金額0.05%計收,每筆最低新臺幣500元。
    • 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墨西哥、斯里蘭卡、埃及及奈及利亞另加收新臺幣500元。
    郵電費
    • 郵費/DHL:收費另計。
    • 電報費:每筆新臺幣800元。

適用對象

依本國貿易法所規範得辦理出口之企業均可辦理。

辦理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