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
信託簡介
地主及建商基於開發、管理或處分等特定目的,可將其名下不動產及興建資金交付信託予本行,由本行基於信託關係負責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促使信託目的順利依約完成後,再將信託財產歸屬返還予受益人。
適用對象
- 自地自建之建商。
- 都市更新單元所有權人及實施者。
- 危老重建或合建地主及建商。
- 其他如地上權開發或捷運聯合開發業者。
- 前開建築開發模式以搭配本行融資為原則。
信託架構

特色
- 由本行控管興建資金,搭配建築經理公司擔任起造人及執行專業查核,掌握工案狀況且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 由本行擔任公正第三人,促使各方間契約順利履行,兼顧各方權益。
- 透過信託機制穩定產權,除解決土地產權複雜無法充分利用之問題外,亦能降低興建中輟之風險。
- 增加承購戶信賴,提升建案銷售率。
申辦流程
洽談規劃信託架構
簽訂信託契約
開立信託專戶
交付信託資產
信託完成生效
來電洽詢
撥打專線 02-2563-3156 分機 3113、3116、3107。
專人面談
傳真至本行信託處 02-2523-6773或至本行信託處 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1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