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發行保證
提供企業發行公司債之保證,籌措中長期資金。
提供企業發行公司債之保證,籌措中長期資金。
委請本行保證後企業可發行公司債,以籌措中長期資金。
依法登記信用、財務、營運正常之公、民營企業。
保證方式 | 由本行提供代表人簽樣及用印之印模,交企業(發行公司)製版後印製公司債債券發行以取得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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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額度 | 視企業資金需要綜合評估核定。 |
保證手續費 | 視企業資信訂定費率,按實際保證公司債餘額計算。 |
保證期限 | 通常期限為3年至7年,必要時可訂定寬限期,於寬限期間內企業僅需支付票息(通常每3個月或6個月或1年付息乙次,依照公司債發行辦法而定),不需還本;寬限期屆滿後依發行辦法分期償還。 |
解除保證方式 | 依公司債發行辦法之約定,通常採分期償還方式。本行根據公司債分期還本之金額逐期沖銷保證責任。 |
擔保品 | 依本行規定徵提。 |
連保人 | 依本行規定徵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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