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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支付
信用卡首頁 信用卡商品本優惠活動須使用兆豐銀行發行之信用卡付款方可享有優惠,不適用VISA金融卡、商務卡及政府採購卡。
本優惠活動不限於桃園捷運任一站過閘進/出站,惟需以刷付機票/團費同卡號之信用卡以感應交易方式進出閘門,不適用信用卡之票證功能(如悠遊卡、一卡通),最後搭乘日期為112/12/31。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正、附卡合併每戶(依正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活動期間回饋上限NT$150,獲贈之刷卡金將於113年3月底前匯入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惟實際回饋時間皆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並自刷卡金入帳後連續抵用3期帳單之新增消費帳款(消費分期交易僅限抵首期下帳金額),未抵扣完則歸零,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至刷卡金贈送時須為正常繳款之有效卡,如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違反信用卡契約、存款帳戶已失效、註銷、帳戶遭凍結、暫停交易、停止交易、已結清銷戶、遭列為警示帳戶、因其他事由終止或違反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將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本活動以實際刷卡交易金額計算,若持卡人有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貨情形者,該筆刷卡交易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符合活動條件之消費認定,其實際交易日須於活動期間內,且最晚之請款(入帳)日需於113/1/7前請款入帳,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實際消費日與請款入帳日依交易收單銀行遞送相關交易資訊予本行為準;分期付款之消費以該筆原始簽帳總額計算。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本行保留解釋、變更、及終止本活動的權利。
循環利率依本行「新臺幣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加碼年息4.43%~15%,上限15%,基準日:105/1/7。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X3%+NT$150/等值之約定外幣;網路申辦:預借金額X3%,最低NT$100計。其他費用依本行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