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日起-113/6/30
1.本活動限收到活動通知之兆豐VISA金融卡持卡人可免登錄參加,轉發無效,並需以兆豐VISA金融卡消費,非指定持卡人或指定卡片恕不適用。
2.本活動消費須累計於同一兆豐VISA金融卡卡號。消費以簽帳消費日為基準,且各該筆交易之消費金額須在次月8日(含)前請款入帳,始得列入計算。如因廠商請款遲延等問題導致無法列入消費計算,概與本行無涉。本活動僅限實體通路刷卡;非實體通路如:網路、非面對面、傳真、郵購刷卡消費或其他行動支付交易均不適用本活動。
3.保費扣款、Gogoro聯名卡於Gogoro店內交易、各類分期交易及下列項目不計入簽帳金額:悠遊卡/一卡通/icash/歐付寶加值、VISA金融卡之Smart Pay消費扣款交易、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如速食店、停車費等) 與便利商店(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等)各型態付款(如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等)之消費、基金申購及代扣、代扣(水費、電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用等「公用事業費用」)、代繳(中興保全費用、富邦保費(原安泰保費)、學雜費、停車費等)、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之非一般消費(如:公用事業費用、電信費、學雜費、停車費、政府規費、各項稅款及醫療費用等)、預借現金、博奕類款項(如:賭博、賭場消費、賭博籌碼等)、旅行支票、風險性及預付型交易、其他非消費性款項、各項稅款及政府規費、醫療費用、醫指付APP、電子化繳費稅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電子政府多元付費共通平台、指定金融代收付之交易、紅利點數抵扣之金額、帳單分期及簽單分期期付金、各項費用及利息;當月產生退貨交易時,將視為當期消費之減項。
4.「7-ELEVEN 45元現金抵用券」回饋說明:
●7-ELEVEN 45元現金抵用券,可兌換等值7-ELEVEN商品(包含但不限咖啡品項……等)。
●活動詳情及回饋方式請詳你刷卡,早餐我請客活動網頁。
5.領取方式:持卡人收到符合兌換資格通知簡訊後請至7-11門市ibon之紅利專區依指示操作列印抵用券後方能使用(最遲需於回饋簡訊載明之有效期限前完成列印並兌領,逾期失效)。遺失恕不補發,並須遵守抵用券使用注意事項。
6.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時,所持之兆豐VISA金融卡須為有效卡,若已遭停用、凍結、或有延遲繳款及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將喪失領取資格。
7.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買受之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售回,本行得通知持卡人排除其參與活動資格或兌領資格。如有虛偽交易,或利用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式取得參與資格者,本行除得通知持卡人排除其參與活動資格及兌領資格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以此作為向銀行請求返還帳款之依據。
9.兆豐銀行保留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及變更、修改、解釋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循環利率依本行「新臺幣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加碼年息1%~15%,上限15%,基準日:114/1/1。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X3%+NT$150/等值之約定外幣;網路申辦:預借金額X3%,最低NT$100計。其他費用依本行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