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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戶定義為110/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新戶資格依本行系統認定為準。
2. 本活動需於113/4/1~113/6/30申辦BT21信用卡正卡且核卡(核卡日以本行系統認定為準),並於核卡後30日內新增一般消費累積滿NT$3,888並綁定電子帳單(不含行動帳單且需取消紙本帳單成功)且登錄成功,始符合回饋資格。限量首刷禮贈送需符合活動條件,以符合活動門檻且同時成功登錄時間先後依序回饋,本活動贈品限量2,000個,送完為止,登錄時間自113/4/24起開放登錄至113/7/5,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需於113/7/5前至本行網站完成登錄(恕不受理人工登錄申請),若額滿將提前關閉,活動登錄後即視同同意本注意事項。
3.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贈品正附卡合併每戶(依正卡持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限回饋乙個,贈品於符合資格後4個月內寄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單地址,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恕無法要求寄送至其他地址,亦無法郵寄至郵政信箱,惟實際寄出時間皆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恕無法指定贈品寄送日期、時間。
4. 贈品依實物為準,若非產品本身瑕疵,恕無法辦理退換貨,商品瑕疵需於收受贈品兩週內,通知廠商更換同品項贈品。未收到贈品者,需自活動結束日起6個月內提出,逾期將不受理補寄。如遇贈品兌換完畢或有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包含但不限於贈品缺貨、斷貨),本行得以刷卡金NT$500替代,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換其他贈品、現金、里程數,或紅利積點,贈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 本活動新增一般消費金額以新臺幣計算,交易消費日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須於113/8/15前消費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分期付款之消費以該筆原始簽帳總額計算。若持卡人有付款失敗、交易取消及退貨情形者,該筆刷卡交易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本行就消費類型定義保留解釋及准駁與否之權利。
6. 持卡人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本行及提供商品之廠商於兌換作業範圍內,將相關資料予以處理及處理發貨程序,本活動提供各項贈品皆由廠商提供,本行與廠商之間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若因商品或服務發生之爭議,皆由合作廠商協助處理及負相關法律上責任,概與本行無涉。
7.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將不予回饋。如因以下情況獲得之贈品/刷卡金,本行將逕予以取消,不另行通知:
(1)回饋時,持卡人所持之BT21信用卡卡片狀態非正常者(如卡片已強停、申停等)。
(2)非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或因簽帳單爭議,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時,本行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持卡人倘有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
(4)持卡人持有之本行其他信用卡已遭停用,或持卡人有延遲繳款及其他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事
8. 一般消費定義悉依本行網站公告為準。
9.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10. 本行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及變更活動內容、終止活動之權利。
循環利率依本行「新臺幣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加碼年息4.43%~15%,上限15%,基準日:105/1/7。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X3%+NT$150/等值之約定外幣;網路申辦:預借金額X3%,最低NT$100計。其他費用依本行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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