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8/22 |
茲修訂本行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白金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約定條款、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及icash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新舊約款對照表如下),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如持卡人對本次修訂內容有任何異議,得於前開生效日前通知本行終止契約,已繳年費之持卡人,並得請求按實際持卡月份(不滿一個月者,該月不予計算)比例退還部分年費,若逾期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第十八條第二項、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九條第二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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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第十八條第二項、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九條第二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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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及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二條之一、白金信用卡約定條款及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三條之一、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一條之一(電子發票中獎通知) |
(無) |
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及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白金信用卡約定條款及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十款、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十款 |
(無) |
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及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白金信用卡約定條款及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三條第五項、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五項 |
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及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白金信用卡約定條款及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三條第五項、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五項 |
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及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三十條、白金信用卡約定款及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三十一條、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三十二條 |
金融信用卡約定條款—信用卡功能約定條款及雙幣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三十條、白金信用卡約定款及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三十一條、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三十二條 |
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四條第三款 |
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四條第三款 |
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六條第三項
一卡通聯名卡有效期限到期時,其一卡通即無法繼續使用,自動儲值功能亦隨同終止。除發生任何終止一卡通聯名卡契約之事由外,發卡行同意續發具有相同功能而一卡通儲值金餘額為零之新卡供持卡人繼續使用,惟若持卡人到期前之一卡通聯名卡連續十二個月(含)以上未使用自動加值功能,持卡人知悉並同意發卡行得於卡片屆期時換發無附加一卡通功能之信用卡。 |
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六條第三項 |
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
一卡通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
icash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五條第三項 |
icash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第五條第三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