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管道
若您是對本行產品或服務品質而生之意見,請參考以下客戶資訊或直接點選聯絡信箱、服務管道連結。
檢舉人須知
本行受理檢舉案件類型如下:
- 舞弊。
- 挪用公司財物。
-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 侵占、非法占有及未依規定處分公司財物。
- 偽造、變造文書足致公司受有損害。
- 非法洩漏公司內部機密或客戶或同仁個人資訊。
- 非法提供政治獻金。
- 不當提供慈善捐贈或贊助。
- 其他違反法令或重大違反本行相關規定之行為。
檢舉案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行得不予受理,但應將相關文件及資料錄案備查:
- 性質非屬上述本行受理之檢舉案件類型。
- 檢舉內容僅有情緒性之惡意攻訐詞語,或私人在行外之糾紛爭議而無涉本行權益或聲譽。
- 對調查中或業已調查審議之同一案件重覆檢舉且無新事證。
- 被檢舉人或檢舉事項與本行人員或業務無關。
- 檢舉內容缺乏具體事證或對象不明,經本行受理單位通知檢舉人補充說明、提供必要資料,逾十日仍無回應,或檢舉人為匿名檢舉無法通知者。
- 檢舉內容屬勞資糾紛、客訴、性騷擾、職場不法侵害或屬於檢舉人依職權有內控管理督導權事項等,本行已有相關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辦理。
檢舉方式及管道
任何人發現本行人員之行為符合檢舉案件類型時,請檢具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利用下列管道提出檢舉:
- 檢舉專線:02-25510552
- 檢舉信箱:b914lw01@megabank.com.tw
- 書面舉報:郵寄至10457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53號7樓「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檢舉信箱」收,或以書面向本行董事舉報。
檢舉人保護措施
受理、調查及審議單位相關人員應依下列原則處理檢舉案件:
- 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使其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或報復。
- 不得因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予以解僱、解任、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