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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好康趁線債 活動辦法


發布時間:2021/10/13
 0元好康趁線債BN

內容說明內容說明

「0元好康趁線債」 活動辦法

活動步驟   立即下單

  • 活動期間:110年10月13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活動對象:限兆豐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理財客戶。
  • 專案標的:本行全系列次級市場外國債券。
  • 活動內容:凡客戶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本行線上理財交易(含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以單筆方式申購本行全系列次級市場外國債券,享該筆信託編號免收申購手續費優惠。
  • 注意事項:
    1. 首次申購本行次級市場外國債券之客戶,需先至各分行洽理專臨櫃辦理,經評估客戶理財需求與投資屬性及解說投資次級市場外國債券之相關風險,並臨櫃申購成功,且於本行交易系統/投資人基本資料表上留存客戶之e-mail後,第二次始得透過本行線上理財交易(含網路銀行/行動銀行)辦理申購次級市場外國債券。
    2. 申購前請詳閱外國債券產品說明及風險預告書,並依據本身投資風險偏好與債券風險等級,自行決定挑選適合投資之債券。
    3. 每檔外國債券均設有不同之最低申購面額及累進單位,於下單前請務必確認。
    4. 因交易受限於交易市場(例如臺灣、香港、美國、英國等地)之營業時間及當地交易實務限制,如交易市場無法接單(例如:例假日、休市等因素),則當筆交易將無法完成。
    5. 本行對於外國債券申購款項係採圈存交易,下單時若存款餘額不足則無法圈存;若當次交易確定成交後,將於次一營業日扣款,若未成交則解除圈存不扣款,委託人須重新辦理委託申購或贖回。本行對交易成交與否將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進行通知,惟就成交與否不負任何形式之促成義務或擔保責任。
    6. 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個人資料,本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活動目的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
    7. 參加本活動之客戶應遵守本活動辦法;本活動未盡事宜,悉依信託總約定書、本行網站相關公告事項或規定辦理。
    8. 詳細活動辦法悉以本行網站公告為準,本行保留修改、變更、解釋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投資債券前應注意以下風險說明(茲因投資風險種類繁多,以下係列舉常見之投資風險。雖本行已盡力表述,惟就相關風險之描述或許尚無法詳盡)
    1. 最低收益風險/最大損失風險
      發行機構未發生信用風險(違約)之狀況,投資人於投資期間依發行條件獲得票面配息以及於債券到期時100%債券面額。若發行機構發生信用風險(違約)之狀況,投資人在最差的狀況下將損失全部原始投資金額及(或)所有配息。
    2. 投資人提前贖回風險
      投資人如於到期日前提前贖回,發行機構並不保證償還100%債券面額,而係以贖回當時之市場價格贖回。因此,有可能導致贖回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形下,贖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或者根本無法進行贖回。
    3. 利率風險
      債券自正式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跌,並有可能低於原始投資金額。
    4. 流動性風險
      債券次級市場的流動性可能不足,故投資人提前贖回指示單並不保證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贖回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之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其將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投資人必須持有債券至到期日。
    5. 信用風險
      債券本息之償還係由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所承諾或保證,而非由受託機構所承諾或保證。投資人最終須承擔債券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倘信用風險發生時,債券之流動性可能完全喪失而無法提前贖回;且投資人的原始投資金額可能嚴重受損,其最大的損失為全部原始投資金額。
    6. 發行機構無法償還之風險 投資人最終需承擔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無法償還之風險,投資人可根據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信用評等評估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無法償還之風險。
    7. 匯兌風險
      外國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商品,若投資人於投資之初係以新台幣資金或非債券計價幣別之其他外幣資金承作者,須留意債券按計價幣別配息及本金返還時,轉換回新台幣或投資人原持有幣別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8. 事件風險
      債券的條款可能因(但不限於)合併及出售、報價來源中斷、暫停買賣及稅務法律的改變或其他重大事件而予以調整;或可能因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發生重大事件,導致債券評等下降、違約或債券價格下跌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
    9. 國家風險
      債券之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投資人損失。
    10. 交割風險
      債券之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所連結標的(如有)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或市場變動等因素,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所生之損失。
    11. 通貨膨脹風險
      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12. 未發行風險
      初級市場募集之債券可能因市場變動、未達最低發行門檻、發行額度限制或其他因素致無法發行,受託機構將無息返還投資人原始投資金額。投資人應自行承擔此一未發行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息損失、債券計價幣別與投資人原持有幣別轉換之匯兌損失等)。
    13. 稅賦風險
      債券收益將受發行機構與投資人所屬稅制之影響,如遇相關稅務法規之變動,則投資人之投資收益有可能不如投資當時之預期。
    14. 稅務事件暨不符合法規事件之提前贖回風險
      若發行機構被判定其履行債務違法,或其取得和債券相關避險安排或就目前避險安排平倉的能力受到任何重大負面影響,或發行機構無權對債券或債券下之避險安排所衍生之損失、成本或費用獲得賦稅減免,則發行機構得提前終止相關債券(Early Termination)。如發行機構提前終止債券,發行機構將支付債券持有人此等終止前之立即公平市值並扣除相關避險安排平倉成本。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可能無法取回所有已投資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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