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設置股東會、董事會及監察人會。
本行設稽核處,隸屬於董事會,由總稽核督導。
本行總管理處下除企劃處外,另依業務屬性設法令遵循事務,及以下事業群及管理中心:
一、企業金融事業群,二、國際業務事業群,三、金融市場事業群,四、消費金融事業群,五、營運管理中心,六、風控管理中心,七、資訊管理中心,八、行政管理中心。
- 法令遵循事務下設法令遵循處及反洗錢暨金融犯罪防制處。
- 企業金融事業群下設企金業務處。
- 國際業務事業群下設海外管理處及海外業務處。
- 金融市場事業群下設財務處及投資處。
- 消費金融事業群下設消金業務處、信用卡處、信託處、財富管理處及保險代理人處。
- 營運管理中心下設業務管理處及集中作業處。
- 風控管理中心下設風險控管處、授信審查處、徵信處、債權管理處、估價中心;另於授信審查處、徵信處及債權管理處下設區域授信管理分處。
- 資訊管理中心下設數位金融處、資訊處及資訊安全處。
- 行政管理中心下設會計處、人力資源處、總務暨安全衛生處、法律事務室及公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