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VISA金融卡使用說明及約定條款暨本行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 修訂公告
茲修訂VISA金融卡使用說明及約定條款暨本行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修訂對照表如下),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如持卡人對本次修訂內容有任何異議,得於前開生效日前通知本行終止契約,若逾期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卡片功能說明 一、國內外特約商店簽帳刷卡消費 簽帳消費額: 每日累積限額NT$10萬(國內外簽帳消費及國外ATM提款之合計)。 |
◎卡片功能說明 一、國內外特約商店簽帳刷卡消費 簽帳消費額: 每日累積限額NT$15萬(國內外簽帳消費及國外ATM提款之合計)。 |
◎卡片功能說明 二、SMARTPAY消費扣款功能 (2)每日累計限額NT$10萬(消費扣款、國內外提款與本行外幣提款機提領外幣合併計算)。 |
◎卡片功能說明 二、SMARTPAY消費扣款功能 (2)每日累計限額NT$12萬(消費扣款與國內外提款合併計算)。 |
◎卡片功能說明 六、國內外提領現鈔 (一)提領金額限制 2.每日累計提領金額上限: (1)每日係以每日0時至24時(本國時間)計之。
(2)於國外透過貼有VISA標誌之ATM提款:每日累計提領限額NT$6萬,但國外ATM提款及國內外簽帳消費金額之合計,每日不超過NT$10萬。
(3)每日最高限額NT$10萬(包括國內外ATM提款、國內外消費扣款及本行外幣提款機提領外幣之合計)。 |
◎卡片功能說明 六、國內外提領現鈔 (一)提領金額限制 2.每日累計提領金額上限: (1)每日係以每日0時至24時(本國時間)計之。 (2)每日累計提款額:NT$12萬,包括國內外ATM提款、國內外消費扣款及本行外幣提款機提領外幣之合計。
(3)於國外透過貼有VISA標誌之ATM提款:每日累計提領限額NT$6萬(包括國外ATM提款及國內外簽帳消費金額之合計)。
(4)每日最高限額NT$12萬(包括國內外ATM提款、國內外消費扣款及本行外幣提款機提領外幣之合計)。 |
◎卡片功能說明 八、國內轉帳 1.轉帳金額限制: (1)略 (2)略 (3)略 (4)略 (5)約定轉入他人(行)帳號之生效時間為「設定後次二日曆日」。 |
◎卡片功能說明 八、國內轉帳 1.轉帳金額限制: (1)略 (2)略 (3)略 (4)略 (5)無 |
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壹、一般約定事項第十一條之一(電子發票中獎通知) 當持卡人於支援以VISA金融卡儲存電子發票之商店消費,並同意將電子發票儲存於VISA金融卡中,如有中獎,銀行將於開獎後30日內以行動電話簡訊通知持卡人,倘因持卡人因素(包含但不限於:未於銀行留存行動電話號碼、留存之行動電話號碼不完整、行動電話號碼異動未通知銀行更新、行動電話裝置訊號不良、簡訊接受異常等)致無法成功接收中獎通知簡訊,銀行應無補發或另行通知之義務;如持卡人因而錯過領獎期限或無法領獎,持卡人同意銀行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