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辦法:
凡是兆豐國際商銀活期性存款戶,均得持身分證(如存戶為外籍人士則需提供護照及載有內政部警政署配賦之統一證號之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核發得證明有效居留本國之相關證件方得辦理)及原留印鑑親自向原開戶分行申請。
二、密碼使用說明:
1.您領取的VISA金融卡在本行櫃檯人員辦理卡片啟用後,請您至本行 ATM操作,依照畫面指示輸入指定號碼,同時變更密碼以完成開卡 手續。
2.VISA金融卡分別有「晶片密碼」與「磁條密碼」兩組密碼,用途如 下:
•當您使用VISA金融卡在國內ATM查詢或作交易時,ATM會提醒 您輸入晶片密碼,請依指示輸入即可(少部分機器可能不支援晶 片功能,將提示輸入磁條密碼)。
•當您使用VISA金融卡在國外ATM交易時,請一律輸入磁條密碼。
3.密碼變更:
(1)VISA金融卡將提供晶片及磁條兩組密碼(晶片密碼六碼、磁條 密碼四碼)。您可依個人方便記憶及安全需要變更密碼;但密碼之 設定最好避免使用生日或身分證字號等容易遭人猜測的數字。請務 必牢記晶片密碼與磁條密碼。
(2)若密碼一旦遺忘者,請依下列方式處理:
•磁條密碼遺忘者:
請將卡片截斷及附加說明其原因一併寄回本行卡務中心發卡二部,
約一星期後即可攜帶身分證、原存印鑑親自至原開戶分行領取新
卡;另需自行負擔補發卡手續費NT$200元。 •晶片密碼遺忘者:
請攜帶身分證、卡片及原存印鑑,親自至原開戶分行辦理密碼重新
設置。
三、功能介紹:
•存款餘額查詢
•存入台幣現鈔
•國內外提領現鈔
•本行外幣提款機提領外幣現鈔
•國內轉帳
•轉帳辦理無存單定期存款
•國內外特約商店簽帳刷卡消費
四、各項費用計費說明:
1.製卡費:
•新製卡免收製卡費
•續卡每卡NT$100元(卡片效期屆滿前如無續卡之事由,由本行自動 續卡) 為答謝新舊卡友,本行會不定期推出製卡費優惠專案,歡迎 隨時來電洽詢。
2.卡片毀損(重製)費每卡NT$200元。
3.卡片掛失(重製)費每卡NT$300元。
4.調閱簽帳單手續費:
持卡人申請調閱之簽帳單如經查核並無錯誤,調閱簽帳單費用由持卡 人負擔。
•國內消費簽帳單,每筆NT$50元。
•國外消費簽帳單,每筆NT$100元。
5.補印對帳單手續費:
補印六個月以前之對帳單,每次每個月份NT$200元。
五、用卡注意事項:
1.外籍客戶及未滿二十歲且領有國民身份證之本國人,其於國內外提款 機提領外幣及於國外簽帳消費,每月累積以新台幣二萬元為限。
2.存戶領取VISA金融卡後請立即於卡片背面簽名條上簽名。
3.卡片及自設密碼請分開放置。
4.密碼設定最好避免使用生日或身分證字號等容易遭人猜測的數字,並
請不定時變更密碼。
5.VISA金融卡請妥善保管並切勿委託他人進行相關交易及告知密碼。
6.VISA金融卡交易請儘可能於固定式之自動櫃員機操作,最好使用設置
於金融機構室內或鑲嵌於其外牆之自動櫃員機。
7.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請隨手取回或選擇不列印明細表功能,切勿隨 手丟棄。
8.經常補登存摺或餘額查詢,發現餘額有異,立即向銀行查詢交易紀錄
或作卡片掛失。
9.為保障您的權益,VISA金融卡若遺失或被竊時:
•請立刻撥本行24小時掛失專線(02)8982-1111辦理電話掛失,並立 即向警察機關備案。
•如您身在國外,可(透過電信局接線生)撥接本行付費電話
886-2-8982-1111辦理掛失,減輕您失卡的慌忙。
•我們接獲您的掛失並申請補發卡片通知,會儘速為您補發新卡。
10.您的卡片如果有毀損或磁條失效等情形,請以書面註明「卡片毀損 重製」並簽名後附上截斷之卡片,掛號郵寄至241三重郵政第2-3號信 箱「個金處卡務中心發卡部」收,以便為您重製新卡。(毀損重製費 每卡NT$200元)
11.若您的卡片右上角有「VALID TAIWAN ONLY」,表示該卡只能在
國內(含ATM及商店)使用,不能在國外提款及消費,也不能在國內
ATM提領外幣現鈔。
12.特約商店簽帳消費時:
•簽帳時,請使用與VISA金融卡簽名條上相同之簽名,以免因簽名
不符遭商店拒收。
•簽名前請核對帳單上所載卡號、金額是否正確,並切勿對未來之消
費在空白帳單上預為簽名。客戶存查聯請妥為保留,以便核對。
•欲取消交易時,為避免可能的匯率損失,請要求店員以沖回交易
(REVERSAL)處理,切勿以退貨(CREDIT)處理。欲更改簽帳金額
時:原簽單之處理方法與上述相同,並請店員重新開簽帳單即可。
上述沖回交易簽單(或相關收據)請務必保留以利事後查證。
13.事後發生爭議或退貨時:
簽帳消費後,如對服務或貨物之品質、數量、價格等有所爭議,發生
退貨之情形,或事後與商店或ATM提供銀行發生金額上之爭議,請於
交易發生日起算30天內申請調閱提款記錄或簽帳單查對。
14.為保護您的權益,VISA金融卡只能在有電腦連線刷卡機的商店簽帳 消費,其他如手壓式簽單、郵購、電話訂購、傳真及網際網路交易 等,將一律被拒絕(惟經銀行特別核准者除外)。
15於國內貼有「SMART PAY」 標誌之特約商店消費扣款時,經 查對交易條件及金額無誤後,請輸入與提款交易相同之密碼,並請妥 善保管交易紀錄單據,以便核對。
16.外籍人士未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續卡所需之有效居留證或其他簽證或 其於我國境內所得不足以確保銀行債權者,本行將不予續發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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