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 | 政策性貸款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優惠貸款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優惠貸款簡介
 
適用對象:
限民間事業,其投資計畫係參與或投資下列公共建設範圍之一者:
(一) 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
(二)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三) 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
(四) 衛生醫療設施。
(五) 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
(六) 文教設施。
(七) 觀光遊憩重大設施。
(八) 電業設施及公用氣體燃料設施。
(九) 運動設施。
(十) 公園綠地設施。
(十一) 重大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
(十二) 新市鎮開發。
(十三) 農業設施。
前項各款之定義範圍悉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之規定為準。
 
適用範圍:
以支用投資計畫所需之器材設備(含施工期間所需者)、土木建築工程、及相關必要費用等之資本性支出為限,不得用於購置土地或移作他用。
 
貸款利率:
本貸款之利率最高不超過撥款時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2.25%浮動計息。
 
貸款額度:
(一) 每戶貸款額度上限為新台幣二億元(聯貸案除外),最高不得超過投資計畫成本之70%。
(二) 超過貸款額度上限部分,本行得以自有資金核貸,並依一般貸款利率條件核算。
 
貸款期間:
貸款期限最長十年,寬限期最多三年。
 
還本付息:
本貸款利息按月繳納,本金自寬限期滿後分期平均攤還。
 

 
意者歡迎來電洽本行法人金融處
Tel# (02) 25633156-2586,或逕洽 本行營業單位


<本行保有最後核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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