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 | 保管業務
   
 
 
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欲直接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有價證券,應指定經銀行局核准得經營保管業務之銀行擔任保管銀行。保管銀行除代理僑外資向主管機關辦理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之登記外,並辦理有關證券買賣之開戶、交易確認、款券交割與保管、買入證券之權利行使及資料申報等事宜。
本行擔任保管銀行經驗豐富,提供客戶在台灣投資資產之最佳保管服務。
 
我們服務項目包括:

代理外資向主管機關(台灣證券交易所)辦理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完成登記證明。
代理外資向國稅局申請統一編號及稅籍編號。
代理開立證券買賣戶及銀行存款帳戶。
辦理款券交割及款券保管。
計算保管資產之淨資產價值(NAV)。
帳務處理及資產報表提供。
買入證券之權利行使及代理行使股東權益。
向主管機關申報事宜。
 
 
如您想更進一步瞭解本項業務或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電話:
(02)2563-3156
分機3149、3157、3158


傳真:
(02)2523-6773

地址:
臺北市吉林路一○○號十一樓

 


 
   
 
 
   
若您無法看到 Flash 或是 匯利率看板,建議您下載 Flash Player & JAVA軟體
COPYRIGHT 2008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ALL RIGHTS RESERVED